东方网10月28日消息:本市关停、调整生产、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,将获得专项补助。记者昨天获悉,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专项补助暂行办法, 已经获得市政府批准。对单个企业的补助额,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。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等方面。
据了解,凡获得市补助资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项目,由企业所属的控股集团公司或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按照不低于1∶1的比例,安排配套资金。市补助资金的计算,按照被关停、调整企业的危险因子为核算依据,每吨危险因子补助1300元。
为促进本市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企业的调整,凡是补助资金总额低于25万元的,按照25万元补助。此外,对单个企业的补助额,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。
对个别特别重大项目,专项资金补助额度需超过规定上限的,另行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执行。
据悉,补助资金主要用于:危险化学品企业职工分流安置;危险化学品设备、装置的专业拆除工程;专业清理危险化学品、专业处置危险废料和危险废弃物等;以及经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用途。该办法施行时间为今年起至2012年12月31日。劳动报




